业务定义

业务定义

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是指符合条件的客户以约定价格向其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卖出标的证券,并约定在未来某一日期客户按照另一约定价格从证券公司购回标的证券,除指定情形外,待购回期间标的证券所产生的相关权益于权益登记日划转给客户的交易行为。

基本要素

①标的证券范围:在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票、基金和债券。非流通股、限售流通股、B股和个人持有的解除限售存量股及持有该存量股的账户通过二级市场买入的该品种流通股等证券不得用于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
②交易履约保障比例:单笔交易或合并管理的多笔交易的标的证券市值与初始交易成交金额的比值。
③购回期限:不超过1年,延期后总的购回期限一般不超过1年。
④标的证券折算率:初始交易时在标的证券市值上进行折扣的比例。

风险提示

①证券价格波动风险:标的证券在待购回期间价格下跌,导致客户交易履约保障不足,且客户无法提前购回或提供更多履约保障,则将面临标的证券被违约处置的风险;并且因处置结果的不确定,可能会给客户造成损失。
②标的证券在待购回期间被暂停或终止上市:若标的证券在待购回期间被暂停或终止上市,客户将无法购回标的证券,可能需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
③提前购回风险:若标的证券在待购回期间发生吸收合并、要约收购、权证发行、债转股、公司缩股或公司分立等事件时,客户面临被动提前购回的风险,但客户为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比例超过5%的股东,且交易存续期未满6个月的,不得提前购回,由证券公司与客户进行现金结算。
提示:本材料内容仅供客户参考,仅为列举性质,未能全面覆盖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业务内容及风险,若相关内容发生变更,以监管部门及东方财富证券最新公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