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集资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规及刑事法律,致使集资参与人蒙受严重损失,需要全社会增强风险意识、携手防范抵制。投资者如遇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投资”、“理财”项目,务必警惕:
1.以“看广告、赚外快”、“消费返利”等为幌子的;
2.以投资境外股权、期权、外汇、贵金属等为幌子的;
3.以投资养老产业可获高额回报或“免费”养老为幌子的;
4.以私募入股、合伙办企业为幌子,但不办理企业工商注册登记的;
5.以投资“虚拟货币”、“区块链”等为幌子的;
6.以 “扶贫”、“慈善”、“互助”等为幌子的;
7.在街头、商超发放广告的;
8.以组织考察、旅游、讲座等方式招揽老年群众的;
9.“投资”、“理财”公司、网站及服务器在境外的;
10.要求以现金方式或向个人账户、境外账户缴纳投资款的。
非法集资活动具有一定的隐蔽性,在日常生活中,普通群众难以发现,当其合法权益受到侵害,认为一些行为可能涉及非法集资的,可以通过以下途径进行咨询或举报,由相关部门在职责范围内进行甄别和处理。一是可向当地人民银行咨询或举报。依照国务院《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取缔办法》的规定,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由中国人民银行予以取缔。二是对因民间借贷致使当事人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依法主张自己的权利。三是对于非法集资活动涉嫌犯罪的,可向公安机关举报。
在此,我们也进一步提醒广大投资者,天上不会掉馅饼,高收益必然伴随高风险。请大家积极了解非法集资的相关法律政策,不要相信竹篮子也能打一筐水的神话,选择正规渠道投资理财,守护好自己的钱袋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