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期权试点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指引(2017年修订)
时间:2018-04-11 14:01:54

  2017-06-28

上证发〔2017〕35号

各市场参与人:

  为规范市场发展,切实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对《上海证券交易所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暂行办法》(修改后规则名称调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风险警示板股票交易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港股通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指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期权试点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指引》(详见附件)的相关条款进行了修改。

  上述规则现予发布,修改内容自2017年7月1日起实施。

  特此通知。
 

   

  上海证券交易所

  二○一七年六月二十八日

 

 

注:本文内容,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布的原本为准。

http://www.sse.com.cn/lawandrules/sserules/options/c/c_20170628_4334724.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