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上交所报价回购业务投资者:
我公司上交所报价回购业务法律文件将于近期调整。我公司修改了《质押式报价回购业务客户协议》、《质押式报价回购业务风险揭示书》中关于生效条款、大额购回等的相关描述,现予公告。本次修订后的法律文件请见附件。
若对本次修订内容有异议,您可于2021年12月2日至2021年12月8日以书面方式向开户营业部提出。期间,如您对修订的内容提出异议,可按协议约定解除协议。期间,如您未按照上述方式提出异议,或提出异议又未解除协议的,则视为您认可本次法律文件修订的内容,自2021年12月9日(含当日)起按修订后的法律文件内容执行。若有疑问,可咨询您的客户经理或联系95357。
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1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