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欺诈陷阱】

“您2006年购买的某公司股权已被位于西安高新区该公司收购,现仅需重新购买中国阳光产业控股公司10000股(49元股),就能把某公司股票转化为‘中国阳光产业控股公司’股票,并于年底在海外上市。”近日,福建的吴先生接到一自称是“中国阳光产业控股公司”工作人员的电话,说是通过“股权置换”可购买即将在美国上市的股票,并向吴先生提供了办理股权置换事宜的联系人姓名、身份证号、电话号码以及购买股份的汇款账号等资料;并表示“为了吴先生好”,多次电话催促提醒吴先生尽快将股权认购款汇入该账户。昊先生较为警惕,向陕西证监局询问“中国阳光产业控股公司”的行为是否真实合法。陕西证监局收到吴先生的信后,第一时间告知其该公司的行为涉嫌诈骗,及时制止了损害后果的发生。

【原形毕露】

据陕西证监局调查发现:“中国阳光产业控股公司”在国家、省、市工商部门均无任何注册登记资料,公司网站接入地和域名注册均在境外,为非法网站,网站上宣称的公司住所地也并不存在。股票认购款收款账户的开户行在浙江省某市,而开户人刘某为贵州人。显然,这是一个不法分子精心设置的股票投资诈骗陷阱。与以往的证券投资诈骗相比,该骗局呈现出两个值得警惕的新动向:一是虚构公司并利用虚假网站进行宣传,利用电信网络所具有的远程性、虚拟性、隐蔽性特点设置诈骗陷阱,使得投资者更难识别真伪;二是针对“原始股”投资者设置连环骗局,利用“原始股”投资者急于挽回损失的迫切心理,打着“股权置换”的幌子再次行骗;三是犯罪分子反侦察意识很强,通过电信方式、虚构公司进行欺诈,投资者发现受骗后,很难举证和维权。由于电信手段具有远程性和隐蔽性很多不法分子诈骗投资者钱财后卷款潜逃人去楼空,投资者发现上当受騙后,往往很难进行追责和维权。广大投资者应提高警惕,增强识别、抵制、防范各类涉及证券电信诈骗活动的能力,尤其是对陌生人的电话、邮件以及网络宣传、推销的以“股权置换”、“海外上市”为噱头的“天上掉馅饼”式的“投资机会”,多一分怀疑,少一分侥幸。投资者应自觉抵制“高额利润”、“一本万利”等暴富心态的诱惑,树立“健康、稳定、客观”的良好投资心态。务必牢记,一定要通过合法证券期货经营机构进行证券、期货投资。当难以准确辨别投资信息真伪时,可向合法证券期货经营机构或当地监管部门咨询核实,一旦发现上当受骗,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为公安机关及时侦破创造有利时机。

(陕西证监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