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民间“会”、“社”等组织,或者地下钱庄进行非法集资

案例:地下钱庄的陷阱

2003年,钱子程在加拿大注册了特快汇款公司,并相继在阿联酋、香港等地设立了相应的特快汇款公司。

其在扬州设立地下钱庄,在境内、外设点,从事非法跨境汇兑活动,涉案人员分布在全国22个省市自治区,涉及363个账户,日均交易额460万元人民币,每笔汇款5分钟内完成,5年做大,涉案金额高达85亿余元人民币。

防非小贴士

非法集资是不受法律保护的

《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指出,国家禁止任何形式的非法集资。按照《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等有关规定,对非法集资人、非法集资协助人将严肃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