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押式回购交易指将债券质押的同时,将相应债券以标准券折算比率计算出的标准券数量为融资额度而进行的质押融资,交易双方约定在回购期满后返还资金和解除质押的交易。其中,质押债券取得资金的交易方为“融资方”;作为其对手的交易方为“融券方”。
其中:
标准券:由不同债券品种按相应折算比率折算形成的,用以确定可通过质押式回购交易进行融资的额度。
标准券折算比率:指各债券现券品种所能折成的标准券金额与债券面值之比。
质押券:指申报提交给证券登记结算机构,作为债券回购交易质押物的债券。
(一)开户交易
拥有证券账户,并且已在营业部开立资金账户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可通过交易系统进行新质押式债券回购的融券交易。如果客户需要进行融资交易,营业网点须与客户签订公司拟定的统一版本的《债券质押式回购委托协议书(融券、融资回购)》和《债券回购交易风险揭示书》一式三份。按“一事一报”原则上报经纪事业部审批。审批同意后由经纪事业部开放其融资业务的权限。
(二)质押式回购交易规则
交易时间 |
每周一至周五,每天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法定公众假期除外。 |
交易原则 |
价格优先、时间优先。 |
报价单位 |
直接填写资金收益率(去掉百分号),即“每百元资金到期年收益”,价格是指每100元标准券的价格。 |
委托买卖单位 |
申报单位为手, 1000元标准券为1手,申报数量为100手或其整数倍。 |
价格最小变化档位 |
上交所:申报价格最小变动单位为0.005元或其整数倍 深交所:申报价格最小变动单位为0.01元或其整数倍 |
涨跌幅限制 |
不设涨跌幅限制。 |
申报撮合方式 |
债券回购交易申报中,融资方按“买入”予以申报,融券方按“卖出”予以申报。 |
行情报价 |
报价系统即时显示回购交易到期购回价(利率),即每百元资金到期年收益(去掉百分号)。 |
申报上限 |
单笔申报最大数量不超过1万手。 |
交易方式 |
上交所:当日购买的债券,当日可用于质押券申报,并可进行相应的债券回购交易业务。当日申报转回的债券,当日可以卖出。 深交所:当日买入的可用于回购质押的债券在当日申报作为质押物,次一交易日可用于进行回购交易。当日申报解除质押的债券可在次一交易日卖出。 |
竞价方式 |
采用电脑集合竞价和连续竞价两种方式 |
交易期限 |
债券回购交易期限按日历时间计算。若到期日为非交易日,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 |
购回价 |
回购到期日,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根据购回价公式计算应进行交割的在资金和质押券数量。购回价计算公式为:购回价=100元+年收益率×100元×回购天数/360 |
回购期限 |
上交所:债券回购交易设1天、2天、3天、4天、7天、14天、28天、91天和182天等回购期限。 深交所:按回购期限可分为1日、2日、3日、4日、7日、14日、28日、91日和182日;企业债回购品种按回购期限可分为1日、2日、3日和7日。 根据市场需要,交易所可调整债券回购期限和品种。 |
交易方式 |
T+0,实行当太难回转交易。即当天买进的债券当天可以卖出,当天卖出的债券当天可以买进。 |
回购品种 |
国债、公司债券、企业债券、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中的公司债券、上市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上交所)和其他债券品种。 |
竞价时间 |
上交所:集合竞价:上午9:15–9:25 连续竞价:上午9:30 –11:30 下午13:00–15:00 深交所:集合竞价:上午9:15 –9:25 连续竞价:上午9:30 –11:30 下午13:00–14:57 收盘 集台竞价:下午14:57–15:00 |
交易清算 |
债券回购交易实行“一次成交、两次结算”制度,回购交易当日初次结算的结算价格按100元计算。回购到期日二次结算的结算价格按购回价计算。T+1日办理资金交手。 |
(三)债券回购交易费用
上交所
新质押式回购 |
1 天 |
券商佣金 |
成交金额的 0.001% |
2 天 |
券商佣金 |
成交金额的 0.002% |
|
3 天 |
券商佣金 |
成交金额的 0.003% |
|
4 天 |
券商佣金 |
成交金额的 0.004% |
|
7 天 |
券商佣金 |
成交金额的 0.005% |
|
14 天 |
券商佣金 |
成交金额的 0.010% |
|
28 天 |
券商佣金 |
成交金额的 0.020% |
|
28 天以上 |
券商佣金 |
成交金额的 0.030% |
|
企业债券质押式回购 |
1 天 |
券商佣金 |
成交金额的 0.0025% |
3 天 |
券商佣金 |
成交金额的 0.0075% |
|
7 天 |
券商佣金 |
成交金额的 0.0125% |
|
国债买断式回购 |
7 天 |
券商佣金 |
成交金额的 0.0125% |
28 天 |
券商佣金 |
成交金额的 0.05% |
|
91 天 |
券商佣金 |
成交金额的 0.075% |
深交所
国债回购 |
1 天 |
券商佣金 |
成交金额的 0.001% |
2 天 |
券商佣金 |
成交金额的 0.002% |
|
3 天 |
券商佣金 |
成交金额的 0.003% |
|
4 天 |
券商佣金 |
成交金额的 0.004% |
|
7 天 |
券商佣金 |
成交金额的 0.005% |
|
14 天 |
券商佣金 |
成交金额的 0.010% |
|
28 天 |
券商佣金 |
成交金额的 0.020% |
|
28 天以上 |
券商佣金 |
成交金额的 0.030% |
|
其他债券 |
1 天 |
券商佣金 |
成交金额的 0.001% |
2 天 |
券商佣金 |
成交金额的 0.002% |
|
3 天 |
券商佣金 |
成交金额的 0.003% |
|
7 天 |
券商佣金 |
成交金额的 0.005% |
【常见问题】
回购交易委托方向如何规定?
融资方做“买入”,融券方做“卖出”。
如何通过行情系统查看回购成交行情?
在成交行情中,交易所即时显示回购交易到期购回价(利率)的竞价结果,该利率水平的高低直接反映市场资金的利率水平。
回购交易时如何填写委托价格?
直接填写资金年收益率(去掉百分号),计价单位为“每百元资金到期年收益”。
回购交易的最小委托单位如何规定?
委托单位为100手(1手=10张×面值,即10万元人民币),西藏证券的交易系统中以1张为委托单位,这点与交易所不同。
若债券回购交易到期日为非交易日时,按照交易规则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交收,融券方是否可以额外得到非交易日期间的资金利息(按同期活期银行存款计算)?
非交易日期间的资金利息不会额外支付。因为在非交易日占用资金所产生额外的利息成本,市场会自动调节,例如涉及非交易日顺延的回购天数品种,当天的行情报价明显会比平常高出一定比例,这说明了回购市场上的报价己将该因素考虑在内。
附–债券交易列表
市场 |
债券品种 |
交易方式 |
报价成交方式 |
当日涨跌幅限制 |
深交所 |
国债 |
T+0 |
净价交易 |
无涨跌幅限制 |
企业债 |
T+0 |
净价交易 |
无涨跌幅限制 |
|
公司债 |
T+0 |
净价交易 |
无涨跌幅限制 |
|
可转换公司债 |
T+0 |
净价交易 |
视同A股 |
|
分离交易可转债 |
T+0 |
净价交易 |
无涨跌幅限制 |
|
上交所 |
国债 |
T+0 |
净价交易 |
无涨跌幅限制 |
企业债 |
T+0 |
净价交易 |
无涨跌幅限制 |
|
公司债 |
T+0 |
净价交易 |
无涨跌幅限制 |
|
可转换公司债 |
T+0 |
净价交易 |
无涨跌幅限制 |
|
分离交易可转债 |
T+0 |
净价交易 |
无涨跌幅限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