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信用账户证券集中度控制的公告
为了更好地防范融资融券业务风险和客户交易风险 ,我司决定自2017年2月28日起,对客户信用账户持仓证券集中度采取以下控制:
1、客户信用账户维持担保比例高于200%(含),不限制客户担保品买入或者融资买入;
2、客户信用账户维持担保比例高于180%(含)且低于200%,客户担保品买入或者融资买入所持有的该证券市值占客户信用账户总资产的比例不高于80%;
3、客户信用账户维持担保比例低于180%,客户担保品买入或者融资买入所持有的该证券市值占客户总资产的比例不高于60%。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