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投资者:
为有效完善融资交易的资金管理,我司决定自2018年7月2日起,调整“卖券还款”偿债顺序,由“融资人选择卖券还款方式卖出信用证券账户内证券所得价款,按融资合约到期顺序优先偿还先到期的融资合约债务,同一日到期的合约按合约开仓时间优先偿还开仓在先的融资合约债务”调整为“融资人选择卖券还款方式卖出信用证券账户内证券所得价款,优先偿还当日到期融资合约债务,其次偿还本券融资合约欠款,余款再按融资合约到期时间顺序优先偿还先到期的融资合约债务,同一日到期的合约按合约开仓时间优先偿还开仓在先的融资合约债务。”
特此公告。
西藏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