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投资者:
为控制融资融券交易风险,投资者信用账户持仓集中度不应超出我司规定的集中度指标, 如投资者信用账户持仓集中度超过我司规定指标的,我司将暂停接受投资者担保品买入或融资买入相关证券的委托,或采取不接受投资者合约展期申请等其他风险控制措施。我司将适时调整集中度控制的相关规定并进行公告,请您密切关注。
我司已经于2018年6月1日公布《关于调整融资融券客户信用账户持仓证券集中度和融资保证金比例的公告》(下称“原集中度公告”),明确了信用账户持仓证券集中度的相关要求,现我司新增对科创板单一证券集中度及科创板板块证券集中度的相关风险控制,对信用账户非科创板证券的集中度要求仍适用原集中度公告,对科创板证券集中度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信用账户持仓集中度进一步明确为:投资者信用账户中单一证券市值占其信用账户总资产的比例及单一板块证券市值占其信用账户总资产的比例,其中单一板块特指科创板板块。
二、对无合约负债的投资者,科创板证券的集中度控制仍应满足原集中度公告;对有合约负债的投资者,我司将根据投资者信用账户维持担保比例情况分别进行科创板单一证券的集中度控制和科创板板块证券集中度的控制:
(一)投资者为个人或机构类客户的:
1、当投资者信用账户维持担保比例高于240%(含)的,科创板单一证券集中度指标上限为40%,科创板板块证券集中度指标上限为50%;
2、当投资者信用账户维持担保比例高于180%(含)且低于240%的,科创板单一证券集中度指标上限为30%,科创板板块证券集中度指标上限为40%;
3、投资者信用账户维持担保比例低于180%的,将禁止投资者担保品买入及融资买入科创板证券。
(二)投资者为产品类客户的:
1、当投资者信用账户维持担保比例高于300%(含)的,科创板单一证券集中度指标上限为30%,科创板板块证券集中度指标上限为40%;
2、当投资者信用账户维持担保比例高于180%(含)且低于300%的,科创板单一证券集中度指标上限为20%,科创板板块证券集中度指标上限为30%;
3、当投资者信用账户维持担保比例低于180%的,将禁止投资者担保品买入及融资买入科创板证券。
特此公告。
西藏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