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投资者:
为进一步提升客户体验,我司现公告融券卖出所得价款用途规则如下,并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后续如果我司变更规则的,敬请留意相关公告:
一、投资者在使用融券卖出所得价款买入证券、卖出证券以及进行担保品转出时,将适用以下业务规则:
(1)融券卖出所得资金仅可买入我司认可的证券或买券还券、偿还融券费用、偿还权益补偿资金。
(2)若担保品买入的证券允许使用融券卖出所得价款买入,则优先使用融券卖出所得价款,不足部分使用可用资金。
(3)若担保品卖出证券中有使用融券卖出所得价款买入的,则卖出所得资金优先用于释放融券卖出所得价款占用资金,剩余部分补充可用资金。
(4)若卖券还款证券中有使用融券卖出所得价款买入的,则卖出所得资金优先用于释放融券卖出所得价款占用资金,再用于负债的偿还,剩余部分补充可用资金。
(5)若担保证券涉及使用融券卖出所得价款买入的,则禁止该证券担保品转出。
二、我司认可的融券卖出所得价款进行担保品买入的可买证券如下表,如可买证券范围发生变更的,我司将及时发布公告,请投资者予以留意:
基金代码 |
基金简称 |
511990 |
华宝添益 |
511880 |
银华日利 |
511660 |
建信添益 |
511810 |
理财金H |
511850 |
财富宝E |
511690 |
交易货币 |
159001 |
保证金 |
特此公告。
东方财富证券
2019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