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恢复浙能电力(600023)融资买入的公告

时间:2015-05-05 12:44:48

关于恢复浙能电力(600023)融资买入的公告

2015-05-05

 

 

  上证公告(监察)〔2015〕058号
 

  根据2015年5月4日各证券公司上报和信用帐户持有数据,我所发现浙能电力(600023)融资监控指标低于20%。依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融资融券业务实施细则》第六章第四十九条的相关规定,我所将从2015年5月5日起恢复该标的证券的融资买入。
 

  特此公告。
 

  上海证券交易所

  2015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