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权是交易双方关于未来买卖权利达成的合约。就股票期权来说,期权的买方(权利方)通过向卖方(义务方)支付一定的费用(权利金),获得一种权利,即有权在约定的时间以约定的价格向期权卖方买入或卖出约定数量的特定股票或ETF 。当然,买方(权利方)也可以选择放弃行使权利。如果买方决定行使权利,卖方就有义务配合。
各期权经营机构和市场参与人:
为深化股票期权试点工作,自2016年3月28日起,在期权全真模拟交易环境做出以下调整:
1. 单笔申报最大数量限制,由原来的市价订单100张、限价订单100张,改为市价订单50张、限价订单100张;
2. 合约熔断触发条件,由原来的“连续竞价交易期间,合约盘中交易价格较最近参考价格上涨、下跌达到或者超过50%,且价格涨跌绝对值达到或者超过该合约最小报价单位5倍的,该合约进入3分钟集合竞价交易阶段”,改为“连续竞价交易期间,合约盘中交易价格较最近参考价格上涨、下跌达到或者超过50%,且价格涨跌绝对值达到或者超过该合约最小报价单位20倍的,该合约进入3分钟集合竞价交易阶段”。
特此通知。
上海证券交易所衍生品业务部
二〇一六年三月二十五日
注:本公告内容,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