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权是交易双方关于未来买卖权利达成的合约。就股票期权来说,期权的买方(权利方)通过向卖方(义务方)支付一定的费用(权利金),获得一种权利,即有权在约定的时间以约定的价格向期权卖方买入或卖出约定数量的特定股票或ETF 。当然,买方(权利方)也可以选择放弃行使权利。如果买方决定行使权利,卖方就有义务配合。
尊敬的投资者:
上海证券交易所的50ETF期权、300ETF期权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300ETF期权2020年6月到期合约的最后交易日、行权日、到期日为2020年6月24日。行权交收日为行权日的下一个交易日,由于端午国家法定假期,本月行权交收日顺延至6月29日,请您密切关注到期合约及组合的交易及行权事项,及时做好相关交易或行权交收准备。
特此公告。
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