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权是交易双方关于未来买卖权利达成的合约。就股票期权来说,期权的买方(权利方)通过向卖方(义务方)支付一定的费用(权利金),获得一种权利,即有权在约定的时间以约定的价格向期权卖方买入或卖出约定数量的特定股票或ETF 。当然,买方(权利方)也可以选择放弃行使权利。如果买方决定行使权利,卖方就有义务配合。
上证公告(衍生品)〔2022〕73号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3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2〕16号)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期权试点交易规则》第九条等相关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所有标的2023年1月到期期权合约的最后交易日、行权日、到期日由2023年1月25日调整为2023年1月30日,行权交收日由2023年1月26日调整为2023年1月31日。
请投资者密切关注上述合约的交易及行权事项,及时做好相关交易和行权准备。请各期权经营机构做好投资者行权及到期提醒工作。
特此公告。
上海证券交易所
2022年12月9日
注:本公告内容,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