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权是交易双方关于未来买卖权利达成的合约。就股票期权来说,期权的买方(权利方)通过向卖方(义务方)支付一定的费用(权利金),获得一种权利,即有权在约定的时间以约定的价格向期权卖方买入或卖出约定数量的特定股票或ETF 。当然,买方(权利方)也可以选择放弃行使权利。如果买方决定行使权利,卖方就有义务配合。
2024年8月31日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发布《嘉实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2024年第一次收益分配公告》,嘉实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为“嘉实沪深300ETF”,基金代码为“159919”)将进行分红,除息日为2024年9月18日。
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期权试点交易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将于2024年9月18日对嘉实沪深300ETF期权合约的行权价格、合约单位、合约代码和合约简称进行调整,并对除息后的嘉实沪深300ETF新挂2024年9月、2024年10月、2024年12月、2025年3月等4个到期月份的标准合约。
请期权经营机构及投资者做好合约调整准备,请持有备兑仓的投资者在合约调整后及时按新合约单位补足备兑证券。
特此公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2024年8月31日
注:本公告内容,以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为准。